母亲遗产起纠纷 法官耐心促和解
2024-12-17 15:32 我言新闻

 

2023年9月,刘某、刘某甲、刘某乙与刘某丙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要求刘某丙向刘某、刘某甲各支付56583元,向刘某乙支付37517元。刘某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刘某丙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刘某、刘某甲、刘某乙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本案一审、二审承办人均积极促使双方调解,但双方积怨已久,矛盾一时难以化解。刘某、刘某甲、刘某乙与刘某丙为亲兄弟姐妹,母亲徐某在刘某丙家养老,去世后徐某遗产均在刘某丙名下。刘某、刘某甲、刘某乙认为,刘某丙在徐某去世后未将徐某遗产予以分割,而是一人侵占了属于兄弟姐妹四人的财产。旷日持久的矛盾致使双方在一审、二审中都难以调解。

该案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秉持家事类案件宜和解不宜强制执行的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刘某、刘某甲、刘某乙均表示,刘某丙不应一人将母亲徐某遗产侵占,应该兄弟姐妹四人均分。刘某丙表示,母亲患病期间均由其与家属照顾。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劝解双方当事人,告知双方强制拍卖刘某丙的房产固然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处置完毕刘某丙的房产,双方兄弟姐妹的情谊也就到头了,如果他们的父母亲在世看到这样的结果也会寒心。

最终,双方终于敞开心扉,放下芥蒂,刘某丙按照判决书一次性将款项支付给刘某、刘某甲、刘某乙,至此该案实质性化解。

继承纠纷的执行不同于一般财产类执行,执行的是财产,但处理的却是家事类矛盾。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多年来分居各地,但均为家里大小事情做出各种贡献,适当让步,解开心结化解矛盾,解决的不仅仅是一个执行案件,更是维护了一个家庭的和睦,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亭湖法院始终坚持贯彻“如我在执”理念,用最通俗、最朴实、最真切的语言与群众交流,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诚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李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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