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全市网约车行业经营秩序,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保障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与出行安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常态化监管、精准化执法,持续保持网约车行业执法严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026年1至9月,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累计立案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216件。细分违规类型来看,无证经营类案件669件,主要为网约车平台、营运车辆、从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违规派单及异地经营类案件538件,主要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无证车辆、无证驾驶员违规派单,以及车辆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经营区域的异地违规派单经营行为;服务不规范类案件9件,涉及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违规揽客、乱收费等侵害乘客权益的违规经营行为。
2026年9月,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立案查处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34件,其中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63件、网约车平台无证经营1件、车辆及驾驶员无证经营68件、网约车驾驶员违规巡游揽客和途中甩客各1件。
合规经营温馨提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营运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业驾驶员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资质齐全方可合规运营。执法处罚方面,未取得合法资质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无证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罚款;无证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保险理赔方面,根据保险行业相关条款及监管规定,未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未投保营运车辆保险的私家车及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拒绝赔付商业保险。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民事赔偿责任,均由违规经营的从业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