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区多举措宣传《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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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熊兆奎 2026-03-30 17:03

《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1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4月1日起试行。为有效贯彻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盐南高新区通过线上线下的多样化宣传方式,提升辖区居民及企业的法治意识与环保理念。

创新宣传形式,调动居民参与

盐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制作宣传折页、KT板、横幅,通过微信公众号、小区业主群、沿街LED屏等形式,直观展示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步骤,以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市容环境与生态安全的危害,强化“谁产生、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同时在线上推行《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有奖竞答活动,充分调动辖区居民的积极性。

紧盯重点场所,开展精准宣传

盐南高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联合住建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精心准备宣传资料以及小礼品,深入住宅小区、建筑工地等领域,发放《盐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宣传折页,通过“面对面”讲解工地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的注意事项,现场“一对一”答疑,明确告知违规倾倒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居民对发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积极举报。

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共治力量

盐南高新区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形成部门治理合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管理台账、强化运输车辆监管,实现全链条管控,要求建设单位落实渣土处置核准、车辆密闭运输等标准,明确企业法定义务与违规处置的法律责任,以共治机制为保障,才能实现从“知法”到“守法”的转变。

 

 

责任编辑:李凯迪 丁中明 李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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