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有群众通过媒体反映市区一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存在拒载行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联动公安部门联系发帖人核实详情,同步固定相关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再次彰显交通执法部门对出租车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零容忍、严执法”的坚定立场。

经调查,2025年12月15日9时45分左右,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郝某在盐城南洋国际机场出租车候客通道排队候客,乘客上车后被告知其目的地在亭湖区长亭路附近,郝某以等候时长较久、目的地距离较近、预估车费偏低为由,中途要求乘客下车,拒绝继续提供运输服务。其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款中,关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载、途中甩客的相关规定。
该支队执法人员经对驾驶员郝某询问,结合乘客、车内监控、行车轨迹等证据材料,确认郝某拒载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月6日,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场向郝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所属出租汽车公司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落实违法车辆停运整顿措施,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运营服务行为。
该支队将持续加大对机场、高铁站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管控力度,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拒载、故意绕道、不打表、违规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也提醒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运营服务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经营,自觉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同时,温馨提示广大乘客,乘车过程中如遇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请注意留存车牌号码、乘车时间、行程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28热线投诉举报,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快速处置,与广大乘客携手共建安全、便捷、舒心的出行环境。
责任编辑:沈婷玉 陈婷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