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常见问题解答(一)出租人篇​
盐城住建 2025-08-26 15:25


2025年7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812号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现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本《条例》,从出租人的角度,对住房租赁方面的政策法规作以下解答: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符合哪些规定?


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例如,房屋的建筑结构应稳固,消防设施需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燃气设备要符合安全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不能含有过量有害物质。同时,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在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对出租人有哪些要求?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使用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此外,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将住房租赁合同向租赁住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若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房产管理部门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备案途径:

线下:1.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西楼市公房管理所503室,联系电话81611315;2.出租房屋所在区住建局租赁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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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出租人要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并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询、核实拟出租住房有关信息。比如,出租人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给承租人查看,如有需要应当协助其查询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出租人要核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得将住房出租给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承租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有权拒绝出租房屋。

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房,但是经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进入的除外。若出租人需要进入租赁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等工作,应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在收取押金方面,出租人应注意什么?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例如,在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若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损坏了房屋内的家具家电,按照实际损失情况扣减押金;若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房屋及设施完好,应在规定时间内如数退还押金。


当需要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该怎么做?


出租人依法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同时,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假设由于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出租人依法解除合同,应提前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一定时间来寻找新的住所和搬离物品。


若将房屋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注意查看其资质和信誉,签订详细的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租金支付方式、房屋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如果发现承租人在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出租人该如何处理?


若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租赁期间,若房屋需要维修,责任如何界定?


一般情况下,出租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双方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房屋的水管老化破裂,正常情况下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但如果是承租人故意损坏水管,则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出租人能否擅自提高租金?


在住房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若因市场行情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租金,应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提高租金,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增加的租金。


租赁期间若要出售租赁房屋,应如何操作?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例如,出租人计划出售房屋,应提前告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一定时间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再进行正常的房屋出售交易。


十一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租赁合同如何处理?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比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幸去世,其配偶或共同居住的子女等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期满。


十二

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可以吗?


可以,但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并与次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同时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经营规模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适用《条例》有关住房租赁企业的规定。



责任编辑:沈婷玉 陈婷 李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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