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级措施
2025-01-17 11:27 盐城住建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含义:经监测预测,日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或连续两日空气质量指数(AQI)>15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防御指引

1.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尚未清运的建筑废料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暂停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采用封闭式且国五标准以上渣土车运输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

4.停止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防腐维护、交通标识刷漆、室外喷涂粉刷、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含义:经监测预测,连续两日空气质量指数(AQI)>200,或连续三日空气质量指数(AQI)>15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或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防御指引

1.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尚未清运的建筑废料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4.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

5.停止施工工地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用除外),其他燃油工程机械停用50%。

 

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含义:监测预测,连续三日空气质量指数(AQI)>200,且日空气质量指数(AQI)>300;或接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防御指引

1.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尚未清运的建筑废料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暂停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4.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禁行(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

5.停止施工工地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用除外),其他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应急抢险用除外)。

 

防御准备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根据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及时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联络员,承担应急方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督导落实、响应解除等工作。

2.建立健全应急体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工艺,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

3.加强施工扬尘管理。确保全面执行施工扬尘控制的“六个百分百”规定,提高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频率,配备各类喷雾降尘设备,并及时对所有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区、未清理的建筑废料以及停工工地进行覆盖。

4.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工、限产、车辆限行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各项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5.强化信息报送和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畅通。加强与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责任编辑:安瑞倩  丁中明  刘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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