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港航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月17-18日,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对所辖船闸及水上服务区船舶水污染物防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检查组先后对东台、大丰水上服务区以及刘庄船闸、滨海船闸、阜宁船闸等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宣传引导、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使用以及岸电设施配备及使用等情况。

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港航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定期做好设施设备的自查,加强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加强宣传力度,引导船民主动使用污染物接收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及时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确保接转处数据闭环工作;定期对岸电设施用电量进行统计并建立台账。
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船闸及水上服务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主体责任,做到船舶水污染物“应收尽收、应转尽转、应处尽处”,切实打好港航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