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陶先生的一次网购经历,让真空包装肉制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进入公众视野。据陶先生反映,他此前网购了一份真空包装盐焗鸡,商家采用泡沫盒加冰的方式包邮配送。包裹送达时,盒内冰块虽已全部融化但仍有凉气,他随即将其放入冰箱冷藏储存。
然而几天后,陶先生食用时发现食品味道异常,对其安全性产生怀疑。陶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近期已报告多例因食用网购平台销售的即食真空包装肉制品引发的肉毒中毒病例。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究竟什么是肉毒中毒?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市食品医药卫生学会特殊食品与营养健康专业委员会主委高红兰主任医师解释,肉毒中毒是一种死亡率颇高的严重中毒性疾病,其致病根源并非细菌感染,而是摄入了肉毒梭菌产生的肉毒毒素。这种细菌为专性厌氧菌,在真空、罐装等厌氧环境中极易生长繁殖并产生毒素,且肉毒毒素毒性极强——其毒性约为砒霜的1000万倍,成人经口摄入最低致死剂量约为0.00000005克(50纳克)。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销售的小微品牌即食真空包装肉制品,如鸡架、鸡爪、酱卤肉等,若在生产加工(如原料处理、杀菌工艺)、储存流通(如温控运输、中转仓储)环节把控不当,极易成为肉毒中毒的“高危载体”。她进一步分析,当这类真空包装食品在运输配送(如夏秋季高温环境下的汽车后备箱、缺乏温控的快递驿站)或消费者储存过程中,未能始终保持冷藏温度(0~10℃)、长时间处于20℃以上常温环境时,产品内部残留或后续污染的肉毒梭菌“芽孢”(芽孢具有耐高温、抗干燥等特性,常规冷藏无法杀灭)会重新“苏醒”,迅速生长繁殖并产生致命毒素。因此,真空包装的作用虽可隔绝氧气、减缓食品氧化变质,但并非“无菌保障”或“长久保鲜”的“保险箱”,无法抑制已存在的肉毒梭菌芽孢萌发及毒素产生。
除了真空包装肉制品,还有哪些食品易引发肉毒中毒?高红兰主任医师表示,家庭自制发酵食品(如豆瓣酱、臭豆腐、泡菜、豆豉等)、低酸性罐头食品(pH>4.6,如自制蔬菜罐头、肉类罐头、鱼类罐头等)以及未充分加热的腌制肉类食品(如腊肉、香肠等),均属于高风险品类。从症状来看,肉毒中毒的潜伏期差异较大,通常为12至36小时,最短仅2小时,最长可达8至10天。潜伏期长短与摄入毒素剂量、个体免疫力等因素相关。发病后主要表现为对称性、下行性神经系统症状:初期患者会出现头晕、头痛、全身无力(尤其颈部无力、抬头困难);随后出现四肢麻木、舌头发硬、言语不清;进而引发肌群麻痹,导致视物模糊(复视、视物重影)、睁眼困难(眼睑下垂),以及吞咽肌肉麻痹带来的吞咽困难、饮水呛咳等症状;最严重时,患者可能因呼吸肌(膈肌、肋间肌)麻痹引发呼吸衰竭,这也是肉毒中毒致死的主要原因。她因此强调,市民若食用可疑食物后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携带剩余食物及包装就医,切勿延误治疗,因肉毒中毒需尽早使用肉毒抗毒素治疗,拖延可能导致病情加重。
针对市民日常选购、储存真空包装肉制品的需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门给出明确指引:首先,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如大型超市、品牌官方旗舰店、有资质的连锁便利店等),优先选择信誉良好、标识清晰的品牌产品,坚决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无标签或标识不清的产品;其次,购买时需仔细检查包装状态,若发现包装鼓包(胀袋/胀罐)、膨胀、漏气,或食品已散发异味(酸败味、腐臭味等)、色泽异常(如发暗、发黏),无论价格高低均不要购买食用;最后,储存环节需严格遵守产品标签标注的储存要求——冷冻储存需在- 18℃以下(冷冻可抑制肉毒梭菌生长,但无法破坏已产生的毒素,解冻后需尽快食用!),冷藏温度控制在0~10℃,阴凉处存放则需保证环境温度不超过20℃且通风干燥,同时务必在商品标注的有效期内尽快食用,开封后需密封冷藏并在 24 小时内食用完毕。
食品安全无小事。高红兰主任医师提醒广大市民,在享受真空包装食品便捷性的同时,切勿忽视其潜在安全隐患。一旦出现视力模糊(复视)、眼睑下垂、吞咽困难、言语不清、肌肉无力(尤其颈部、四肢肌肉)等疑似肉毒中毒的神经症状,应第一时间携带剩余食物及包装前往专业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尽早接受规范治疗,为生命健康筑牢安全防线。
盐阜大众报/我言新闻记者:姜琰 宋晓华
编辑:梁鹤龄 胡丽丽 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