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四
进一步明确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借款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不得大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商转公顺位抵押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原商贷须结清,并办理原抵押权注销手续,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该笔商转公贷款的第一顺位抵押权人。
新政五
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年龄由年满18周岁放宽至年满16周岁。
新政六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补贴来源。从2024年7月1日到2027年6月30日,对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其账户缴存余额,除依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外,给予1%的缴存补贴,于每年的6月30日计发。补贴资金来源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