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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和合共享”品牌
2024-08-27 15:33 我言新闻

为进一步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创建“与民同心 和合共享”品牌(“和合”取自《礼记》),以“5+6”工作法建成全市首家民事检察和解引导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民事和解,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实现事结人和。


主要做法

以品牌为引领,聚力打造“和合共享”品牌。响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与民同心 和合共享”民事检察和解文化品牌。该品牌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力节约司法资源,确保民事和解成果由双方当事人共享。

以平台为支撑,创新建立“一站式”和解中心。该院注重“一个中心、一条通道、一套班子”平台建设:“一站式”民事检察和解引导中心实现民事检察和解案件全流程办理;一条“绿色”通道负责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登记立案和审查工作;一套班子由分管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该专班重点围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执行活动违法、支持起诉监督等领域案件开展和解引导工作,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以方法为遵循,打造“5+6”工作法。办案过程中,该院创造性地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从法理与情理角度出发,扮好“五种角色”、运用“六字诀”工作法:以“老百姓”角色拉家常,“识”别风险苗头,把脉问诊寻成因;以“释法者”角色消弭解忧,尊崇“公”平公正原则,把握“适”的尺度,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寻找利益平衡点;以“听证者”角色“借”助多元化力量,启动和解程序;以“监督者”角色跟进监督,实现纠纷化解高“效”;以“治理者”角色研判解析,透过个案办理发现深层次症结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溯”源治理。

以机制为保障,推动矛盾化解长效常治。该院坚持从机制着手,探索建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和解引导工作细则》,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阳光检察”方式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探索建立《民事检察和解引导员管理规定》,从任职条件、履行义务、工作职责等方面规范引导员行为;探索建立《民事检察和解引导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控体系,为案件办理提供程序遵循与制度保障;会同县法院、县司法局建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引导和解协作办法》,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线索移送、联合化解等具体协作方式,形成民事和解工作的合力,一体解决民事争议和背后关联矛盾纠纷。


改革成效

去年以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化解了32起民事案件,和解金额66万多元。该院的“5+6”民事检察和解引导工作法列入2024年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创新项目,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专刊刊载。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李腊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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