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奔黄海 才到盐城”。 8月9日,盐城市区青年人才七夕联谊活动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由市委人才办、市妇联、市住建局共同举办,旨在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关心关爱青年人才,促进青年人才交流与发展,关爱在盐青年人才安家置业,引导青年人才融入盐城、扎根盐城、建设盐城。活动受到诸多青年人才的喜爱,欢声笑语一路相伴。
http://附件2 创业类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已与申报企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1名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 2﹒团队领军人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长期在产业科技创新一线工作,在从事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围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原创性问题或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工程化产业化难题进行研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②重要科技奖项获得者;③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④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层次奖励)一等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层次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⑤省级以上产业类重大研发项目或科技类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等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⑦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其他同层级企业创新平台负责人。 3﹒团队领军人才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同时,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名案),核心成员应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领军人才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协议(外籍人才可由配偶代持;如外籍人才的配偶同为外籍,也可由外籍人才的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上述特殊情况代持的,须提供双方关系证明、股权代持公证书)。 4﹒申报企业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并有3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5﹒团队成员(不含领军人才)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个人酬薪月均不少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且入选后须连续提供不少于3年的上述证明材料;或个人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每名成员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申领经费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获得过盐城市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对象可以申报双创团队,入选后需扣除已获领军人才资助资金。 7﹒我市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设立的离岸孵化平台引进的,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链的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申报时可不受注册、参保地限制,落户盐城后兑现资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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