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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检察院“三结合”办好涉企案件
2024-07-11 16:39 我言新闻

近年来,射阳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能动履职,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程序,切实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书面审查与调查走访相结合。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全面收集证据,核实相关事实,完善证据链条。同时,积极开展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规模、经营情况等,听取企业职工以及负责人的意见,掌握案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做到依法慎重处理。

刑事和解与检察听证相结合。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统筹平衡惩罚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针对当事双方有和解意愿、可能达成和解的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听证,有效搭建良性互动平台,汇集多方智慧化解矛盾,尽可能减少办案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意见与跟踪回访相结合。坚持案后回访,认真听取涉案企业对检察机关高效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案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效果,扎实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韩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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