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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如我在诉”之我见
2024-07-11 16:39 我言新闻

坚持“如我在诉”,需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针对每一起案件,我们都要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只有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能动司法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我们才能既体现法律条文威严和强制,又秉持着人民群众感受的文明和善意。

坚持“如我在诉”,需要树立热情待人意识。对年轻法院干部来说,在繁杂的基层工作中学会“温柔待人”是一种修炼。尤其对于我们法院工作而言,以随和的方式对待他人,说话心平气和,语言谦和诚恳,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不冷漠地拒绝、不盲目地表态、不专横地打断、不自以为是地拍胸起高腔、不漫不经心地细语含鄙视。在工作中要多给他人一份亲切、一份鼓励和一份关爱,让他人有想法愿意来倾诉,有问题愿意来反映,有困难愿意来求助。能够办的不拖,办不到的不蒙,不能办的不骗,真正成为当事人的“知心人”。

坚持“如我在诉”,需要树立案结事了理念。我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到法院来不是来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复杂而系统,面临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但是困难不是我们拒绝和搪塞群众的借口,切实做好案结事了才是我们干好工作的终极目标。每一个司法行为的实施,都是我们向着案结事了目标前行的踏实足迹。

(作者:钱志坤,2017年考入亭湖法院,现任速裁庭员额法官)


审核:吕聪慧 吉德龙 韩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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