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2023年以来,盐城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全省率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化设定和系统化部署,全面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奖惩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加强统筹联动,努力打造公平竞争审查新模式,形成新格局取得新成效,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商惠企的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日,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顾硕表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智慧赋能,促进公平竞争,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创新“四步法” 强化源头把控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去年以来,我们实现了审查主体市、县、镇三级全覆盖,分类实施一般政策自我审查、专项政策备案审查、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严把审查源头关。”日前,该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殷荣介绍,这种“层层设防”和“专家会诊”让审查更精准更严格,不仅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更有助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动监管防线前移,至关重要。为此,盐城在全国首家建立起草机构初审、法律顾问复审、监测评估系统风险评估、内部特定机构复核的内部审查“四把关”即“四步法”流程,2023年通过“四把关”审查政策措施件252份,结论准确率达到99.64%。
据悉,在此模式推动下,去年盐城实现了存量政策措施清理率100%、新增政策措施规范审查率100%、问题政策措施处置率100%。这些数据,得益于盐城全力构建事前预防机制,让问题解决在源头,处理在发端。
提到这一审查新模式,市财政局法规处处长顾艳艳感受颇深,“以往只需一两个步骤就过的审查,在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的牵头推动下,变成了‘四步’,增加了法律顾问审查介入和政策法规处的复核以及会审程序。这种‘四步法’可以说把审查的顺序、流程进一步固化,并且引入第三方审查评估后,政策措施更加公平公正。特别是法律顾问的介入复审,从合法性的角度而言对监管的推动很大,这也有利于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织密“检查网” 提升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做到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
据了解,为防范少数政策制定机关内部审查把关不严、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盐城市市场监管局持续织密监督检查网,确保审查标准不打折。
“定期清理+清单式管理,是强化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去年9月份,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2020年以来市、县、镇三级政府部门出台的6397份政策措施进行集中清理,下架过期文件974份,修订6份、废止2份。在此基础上,全面建立文件目录清单和文件库,实行分类归集、定期抽查、动态更新。可以看到,这种“清单式”管理,让监督更精准。
此外,“智慧查”也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能。盐城市引入了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监测评估系统,每月对全市上网文件进行监测,并对重点部门进行定向抽查。去年以来,共监测和抽查文件3.44万份,发现疑似风险文件259份,发送整改函24份,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打破原有政府文件同级监督不严不细的工作困境,变同级监督为上级督导,蹚出一条存量审查清理“新路子”。针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高发频发问题,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发布《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提示单》,强化风险预警提醒。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坦白说,我们最怕行业内有不公平和纵容保护现象,现在一旦发现有碍公平竞争的现象,可以在市场监管局网站上设立的举报窗口进行维权。”民营企业负责人张祥说,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了公平竞争监督机制,很多企业主都能感受到,“企业在经营中,不比资历比实力。”
据悉,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设有“公平竞争监督台”,集中受理全市相关投诉举报。“目前我们已处理举报线索2起,均由联席办进行初步核查,并就存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到位。”殷荣说,他们还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异地经营举报响应和维权工作,对盐城企业举报反映在市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营活动中,遭遇地方保护等问题的,将向省市场监管局上报或将举报线索移交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跟踪处理结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坚持“真督导” 压实审查责任
“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等于是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对部门工作推动也很大,事后约束流程也更规范有效,以前容易流于形式的事,有了这样的监管机制后,更加审慎严谨。这对于在竞争中容易受到排挤的中小微企业来讲,是十分有益的,也有利于不断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向新高度。”市交通局法规处薛建明处长表示,这种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监督理念,对各联席部门内部工作的规范化,也有积极借鉴作用。
“对拟由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提交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政策措施,必须提交本级联席办会审。重大政策措施未经会审通过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进行合法性审查。”作为牵头部门的职能处室负责人,殷荣认为“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有效衔接,有助于强化政策制定机关内审的主动性,提高审查质量”。有一组数据很有说服力,“自会审制度实施以来,全市会审政策措施52份,其中市级31份、县级21份,仅有2份被退回修改。对于专项政策,我们实行备案审查。对经县级以上政府专题会办的政策措施,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在正式文件出台后30日内,提交本级联席办进行备案审查。”
“去年10月份,在对223家县级机关制定的政策文件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中发现,县级招标投标领域违反公平竞争问题较为突出,我们因此专门发放提示单和整改函,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殷荣说,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盐城市还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地区综合考核、营商环境考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
据悉,对政策措施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经提醒告诫后不及时纠正、连续两个季度在监测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对政策制定机关行政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对约谈后仍不纠正、造成全国性负面影响或社会广泛关注、被国家反垄断机构立案调查的,由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本级纪委监委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责任。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倡导,形成社会共识。面向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竞争政策解读,提升领导干部落实公平竞争政策的意识能力。面向经营者开展合规培训,强化经营者公平竞争主体责任。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维权意识,造浓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为盐城打造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能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文化支撑。
“学习强国”盐城学习平台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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