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巡视”利剑出鞘 竭力守护“绿水青山”——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纪实

2018-09-26 05:54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周俊 通讯员 陈颖颖 姜枫 字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7月至8月,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用时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挥了人大“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用法治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开展执法检查 回应民众关切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任务更加艰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虽然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压力较大。”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市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其环资委、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的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会议上,谈及全市的环保形势,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毅实说。

今年1至6月份数据显示,全市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略有下降;全市水环境质量部分有待提高,城市黑臭水体现象依然存在;局部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欠账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能力欠缺。

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就是要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回应民众关切,直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督促切实加大治理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环保答卷。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由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共38人作为成员,分成4个小组,采取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及市环保局、城管局、海洋渔业局、司法局4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为了提高我们的实地检查能力,执法检查组专门编印了环保法律法规汇编、环境现场执法检查操作指南,方便我们提前学习。”作为检查组成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科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怀平感受很深。

据悉,本次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各执法检查小组共召开了28次座谈会,听取政府和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自查报告,实地查看部分工业园区、集镇街道、村居、企业和环保基础设施等81个单位和项目,抽查了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查阅工作台账资料,并与人大代表、基层环保人员、企业负责人135人次进行了个别访谈,发放了310余份党政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环保法律知识调查问卷。

以“法律巡视”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全覆盖”开展执法检查,这是本次环保法执法检查区别于以往执法检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的这次尝试,将为全市人大系统在新形势下用好执法检查这把监督“利剑”积累有益经验。

坚持问题导向 敢于动真碰硬

“县、区政府有没有按照新环保法的规定,每年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怎么样了?”

“基层环保工作中遇到哪些困难?”

“对于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还有哪些意见建议?”

……

7月16日至8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4个检查小组分头出发,赴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几乎每到一处,这些问题都成了检查组必问的重点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县3个具体问题、交办1项追责问题及19件信访交办件,目前2个具体问题和13个信访件整改到位,几个问题正在推进之中,化工园区所有生产企业全部停产整治。”响水县政府的负责同志对第四检查小组的提问作出回答。

“上午我们看了你县的部分污水处理厂现场,全县面上的情况怎么样,运转正常吗?”针对污水处理问题,检查组向滨海县发问。

“目前我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地存在‘吃不饱、开不足’的情况,因为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未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因为管网和泵站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率太低,直接影响污水处理厂整体功能的发挥。”滨海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直言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据了解,污水处理厂“吃不饱、开不足”的问题并不是滨海县一家有,因为雨污分流工程的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全市面上普遍存在这一问题。

“污水管网的问题不解决,黑臭水体就永远不可能根治!”说起这个话题,亭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月红难掩激动,“每年我们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上要花掉不少钱,尤其是创建文明城市或是卫生城市的时候,打捞、换水、清淤,费钱、费时、费力,关键是治标不治本能行吗?”

发言犀利,但指出了问题症结所在。在基层街道工作的人大代表和居民代表们也纷纷表示有同感。

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情况开展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执法检查往往容易流于形式,变成“走过场”,指出的问题不痛不痒,监督措施难以落到实处,监督功效未能充分发挥。

为此,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倪峰多次强调:“本次环保法执法检查,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抓住执法检查重点环节,深入检查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让监督流于形式,真正发挥人大‘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

创新检查方法 促进问题解决

8月14日,盐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在听取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学习宣传,以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依法实施监管,严格执法监察,推动公众参与,规范信息公开,在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资源保护、违法查处及涉法诉讼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效促进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工作短板。”

“环保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与承担的任务不相匹配,基层环保力量更是薄弱,各类开发园区、镇村没有专门机构,没有专门人员,环保网格化监管‘最后一公里’没有到位。”

“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力度不大,河道清淤治理工程推进缓慢,黑臭易反复,群众反映强烈。”

……

成绩需要肯定,问题不能回避。无论是全市面上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还是检查中发现的具体环保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都毫不避讳直接点到位。

执法检查,并不单单是为了提出批评意见而检查,点出问题最终是为了推动解决问题。正如倪峰组长多次强调的:“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是手段,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要探索环境污染的规律,切实从源头上加强防控,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

“在化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中,要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建立科学的论证体系和退出机制。”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处理好集中整治与可持续开展的关系,既要集中整治又要有长效机制。”

……

委员们的审议发言直面问题,建议靠实而中肯。

会议审议结束,并不代表执法检查工作的结束。会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不实、基础设施建设不全、企业主体责任不明、污染企业超标排放以及污染源未彻底根治等群众反映的各地个别问题分类列出清单,作为整改问题,连同审议意见一并转交政府落实办理,并将适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又是新起点,永远在路上。据悉,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总结此次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中的经验方法,例如开展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接受群众举报等,通过制度固定下来,探索形成以“法律巡视”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用于指导以后的各项执法检查工作。

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是在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宪法法律威严,推动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不留情面”的刚性监督将成为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常态。

“法律巡视”剑已出鞘,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编辑:韦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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