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董志权: “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揪出肇事车”

2017-12-04 09:4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姜祝飞 字号:

从警档案

姓名:董志权

年龄:41岁

职务:射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

荣誉:先后荣获盐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法制业务能手”、射阳县“优秀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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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真诚笑容,是董志权给记者的第一印象。交谈下来,记者发现他的笑容里面有对职业的忠诚,也有对事故双方用心至诚、用情至真的理解与沟通,更有一份对法律和原则的敬畏和坚守。董志权所在岗位曾被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示范岗,个人获盐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法制业务能手”、射阳县“优秀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董志权(右)与同事查看物证。(警方供图)

肇事车销毁前一刻被查获

“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是交通事故案件中最严重的一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这类案件必须破,没有余地。”董志权说,“这类案件证据随时可能灭失,只要有一线可能,我们必定会第一时间追查下去。”

董志权讲述了一件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者将肇事车辆送到了报废厂,在报废前一刻,重要物证被他们查获的案件。

那是2015年的一天,群众报警称一老人被撞身亡,肇事车辆已经逃逸。董志权和同事赶到现场,发现由于事发现场特殊,无法看清嫌疑车辆特征,大量走访周边群众后,终于找到现场证人,又经多方查证,获取了肇事车辆号牌的两个数字。据此循线追踪,想方设法查出了车牌号。联系车主后却得知该车牌早被车主扔掉的事实。原来逃逸车辆系套牌,案件又进入了死胡同。

“没有头绪时,必须要冷静,案子一定会有突破口的。”董志权回想当时的情形说,“我决定筛查该车牌号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揪出肇事车!”

功夫不负有心人。董志权锁定嫌疑人从上海购买的报废车辆后,再以车找人,最终抓获驾驶无正规手续、无保险、套牌报废车辆,从人行道逃离现场的肇事者曹某。

作案后,曹某将作案车辆送到了报废厂,在销毁前一刻被董志权和同事查获,晚一步,重要物证就不复存在了。

由于董志权和同事们尽职敬业地努力追查,今年以来,射阳县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为100%。

△董志权在调解矛盾。

真情化解矛盾获赠锦旗

“队里难处理、难调解的案子,最后都集中到我这里来。”董志权微笑着说,“我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你真心地对待他,跟他讲情讲理,就一定能把事情说通,把案子处理好。”

董志权说,他努力做好事故处理“一体化”工作,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如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赔偿方面想法多、顾虑重,他会邀请法院、司法、保险等部门同志开展“一体化”调解。

“我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董志权说,“决不徇情枉法,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这样才能让事故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最重要的是,要具体案情具体对待。仅仅依法公正办案还不够,要根据事实情况做好各方工作。”董志权的话语里充满着善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大多涉及多个家庭,将心比心,做好安抚工作很重要。”

2015年9月的一天深夜,南通如东籍陈某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228国道行驶,撞上了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载有9人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董志权和同事快速准确调查认定处理,但棘手的是多名伤者的抢救医药费及死者的赔偿费用没有来处。由于肇事车辆保险严重不足,拖拉机上的乘坐者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双方都拿不出钱来。董志权积极联系法院做好诉前财产保全,对接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得到10万元抢救费用先行垫付。

然而,更难的是赔偿问题。董志权在领导的支持下,一直陪着死伤者的众亲属,坚持说理执法,稳控死伤者家属的情绪。“事故起初,这些家属的情绪十分激动,我理解他们。”董志权说,“我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为他们提供合法、正确的解决问题思路,征求亲属代表意见,一同商量出合理的方案。对符合办理‘低保’的,我联系所在地村(居)委会,请求帮忙办理。”

董志权数日不分昼夜地奔波忙碌,让死伤者亲属十分感动。事后,他们特地制作了锦旗,专程上门致谢。(袁祥梅 叶晓娇)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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