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人社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018-11-12 16:28 来源:亭湖区人社局 字号: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亭湖区机保中心严格按照省、市、区人社部门统一布署安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着力重点环节落实,从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发放“三个100%”入手,各项工作都按要求有序推进,较好的完成了现阶段改革工作任务。

开展重点调研,排摸人员情况。在基础数据维护上,以“金保工程”系统建设为契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退休人员基础数据进行了核查,为改革人员核定和参保登记范围的准确性、数据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现已完成243家共105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基本实现参保范围全覆盖,省系统成功上线运行,退休人员社保卡持有率100%,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改革初步目标基本达成。

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按照苏政发[2015]89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基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江苏银行设立养老保险收入户,在中国银行设立职业年金收入户,在工商银行设立养老保险支出户。为了理清过去财政预扣的资金量和单位应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情况,设计出了涵盖参保单位2014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财政预扣资金、单位应缴资金、单位已缴资金、个人应缴资金、个人已缴资金等多项内容的“征缴单”和“统计表”。一方面理清了区财政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空缺资金,另一方面还为最终征收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提供了依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倪文玲)

编辑:张文凇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盐城新闻网”或“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各类新闻﹑信息和各种原创专题资料的版权,均为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及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通过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上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