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萍 大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2017-11-21 23:38 来源: 字号:

该同志在涉少及家事案件审理中,注重宣德扬善,淳化民风,将司法保护防线前移,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所办理的70%以上的涉少抚养、赡养等纠纷以调解方式处理,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和谐,钝化了社会矛盾。撰写的多篇文章获不同级别奖项。

该同志2014年被市中院评为盐城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个人”,2015年、2017年分别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盐城市政法委表彰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被大丰区委宣传部及大丰总工会表彰为“大丰区最美劳动者”,并授以大丰区五一劳动奖章。

编辑:胡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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