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警方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

2017-09-12 07:26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 字号:

9月6日,阜宁县局刑侦、图侦、技侦等部门密切协作、合成作战,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韦某,一举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20余起,涉案价值十余万元。

今年4月份以来,阜宁县城连续发生多起汽车玻璃被砸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阜宁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由于犯罪嫌疑人砸碎车窗玻璃盗窃作案后迅速逃离,作案时间短、地点偏僻,现场无痕迹物证,给侦破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侦查员们迎难而上,抽丝剥茧,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图像比对,发现在案发地点曾多次出现一辆红色大架摩托车,此摩托车特殊在后座上装有一个蓝色的便携箱,类似于钓鱼专用箱。据此,民警立即围绕嫌疑车辆开展工作,最终确定阜宁人朱某(男,32岁)、韦某(男,3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9月6日上午,办案民警经严密布控,在益林镇王楼村一养殖场内将正准备出去作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朱、韦二人对结伙实施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朱某早在2011年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重新操起老本行,原本一人实施作案的他想到找个帮手,便把初中同学韦某“拉下水”,随他一起干起了盗窃的勾当。2017年4月份至今,二人驾驶摩托车伪装成钓鱼者先后在阜宁、建湖等地,以停放在偏僻地段的中高档轿车为作案目标,使用钢签砸碎车玻璃盗走车内财物疯狂作案20余起,每次等赃款挥霍一空后再重新作案。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有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视频监控区域,下车时,要检查汽车玻璃是否关好,车内是否有贵重物品等,不要在车内放置箱包、零钱、电脑等显眼财物,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从而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冉冉)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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