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8次盗窃15.55万元现金 警方抓获专吃窝边草的“狡兔”

2017-06-28 09:03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郭敬雷 字号: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家住阜宁县县城的戴某却在3处住所,专门对邻居实施盗窃8次,盗窃现金15.55万元,还有价格不菲的金银首饰、名烟名酒和数码产品。昨天,戴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3万现金被盗

嫌疑人没留下“蛛丝马迹”

  2016年10月31日晚上8时许,家住在阜宁县阜城大街通信公司宿舍楼的季某回到家中,发现卧室被翻得乱糟糟的。他急忙查看已经被翻开的床头面板,放在床头暗柜中的13万元现金不见踪影,季某立即拨通110电话报案。

  阜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到现场后,季某已经统计完被盗物品。除了13万元现金,放在家中的铂金戒指、黄金项链、3箱名酒、2台笔记本电脑和1部索尼相机均被盗。民警对现场进行侦查,发现卧室的窗户纱窗被划破,嫌疑人可能是翻窗进入房间实施了盗窃。

  考虑到有3箱名酒、2台笔记本电脑等大件物品被盗,嫌疑人应该有交通工具以便运输,办案民警调取了附近监控视频,对案发时间段宿舍楼内的电动车、轿车等进行仔细查阅,没有发现可疑车辆和人员,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兔子”再次偷吃窝边草

民警摸排抓获嫌疑人

  今年3月25日9时许,家住在阜宁县东方广场小区1号楼的刘某发现放在自家车库中的五粮液、剑南春等13箱酒以及3条中华香烟被盗,损失达2万多元。办案民警接到报案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了小区的出入口监控录像。

  正当民警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时,次日深夜,东方广场小区再次发生盗窃案,嫌疑人在作案时被发现,扔下偷来的烟、酒骑电动车逃窜。民警依据报案人描述的嫌疑人逃窜方向,开展了视频追踪,嫌疑人逃至通信公司宿舍楼的巷子时消失。办案民警联想到去年发生在通信公司宿舍楼的盗窃案,怀疑嫌疑人就住在通信公司宿舍楼内。当天,民警对通信公司宿舍楼所有住户进行摸排以及侦查技术比对,最终锁定戴某有作案嫌疑。

“狡兔三窟”瞄准邻居下手

作案8次盗窃现金15万余元

  戴某到案后,交代了在通信公司宿舍楼盗窃4次、在东方广场小区盗窃3次、在苏州市太仓西郊区盗窃1次的经过。民警在审讯中发现,阜宁两处小区戴某都有住房,苏州太仓的郊区,也是戴某曾经打工租住的地方。他只对熟悉的环境实施盗窃,平时对住所附近的邻居家里情况细心观察后,才实施犯罪活动。这样,既利于作案时有所“斩获”,也利于一旦被发现后迅速逃跑。

  2008年戴某曾在苏州太仓打工,租住在太仓市西厢镇的一家农户里。他发现租住房的邻居出门会把堂屋的钥匙放在厨房里,且厨房也不锁门。2015年10月,戴某来到西厢镇曾经租住过的租住房附近,到受害人家中的厨房拿到堂屋钥匙,偷走受害人放在堂屋的项链、手镯、戒指等。

  2016年10月31日下午,在通信公司宿舍楼的住所里,戴某观察到邻居季某因为离家匆忙,大门没有锁好,就拉开门潜入盗窃。季某家卧室窗户纱窗被划破,是戴某为了误导民警侦查方向所为。戴某在东方广场小区8号楼也有一套住房,后阳台对着1号楼车库的位置。今年春节他发现有几户邻居把烟、酒放在车库中,就又开始伸出犯罪之手。9年来,戴某8次向邻居下手,盗窃现金15.55万元,这只被抓的“狡兔”,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张开新)

编辑:张文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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