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法援中心 为13户农民讨回卖粮款27万元

2017-06-27 10:07 来源:盐城晚报 字号:

  日前, 响水县小尖镇朱浦村13户农民终于从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领到卖粮款27万元。

  在“进企入户大走访”活动中,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小尖镇朱浦村走访时了解到, 该村13户农民于今年初将粮食卖给姜堰市俞垛镇钱某某,粮款计27万元至今未拿到一分钱, 农民们多次去钱某某所在地信访等部门反映情况,但钱某某以种种借口拒绝支付粮款,他们正准备向上一级信访部门反映。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决定为13户农民实施法律援助,迅速指派有办理讨薪案件经验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此案,通过法律途径为他们讨回卖粮款,同时安慰13户农民不要着急,收好条据。

  承办人通过调查了解得知,2017年年初,姜堰市俞垛镇钱某某通过响水县运河镇大通桥的“响水大通桥粮食购销码头”收购粮食,当地农民纷纷将辛苦种的粮食拖到此处出售给钱某某,1月9日,钱某某以当天船已装满为由,开了收据承诺第二天兑付粮款,未曾想钱某某将收购粮船连夜开走。承办律师先后收集了13户农民手中16张印有“响水大通桥粮食购销码头”,并填有日期、重量、金额等内容的制式收据,当掌握了真实情况后,立即起草法律文书,将钱某某诉上法庭。

  该案经过响水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被告钱某某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最终放弃无理抗辩,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日前,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某一次性将27万元汇入到原告指定账户,13名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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