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考核评级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对全市98家非法人义务主体2016年度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了考核评级,工行盐城分行获非法人银行机构反洗钱义务监管考核评级A类,同时获“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近年来,该行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要求,通过规范操作流程,持续抓好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风险分类工作;通过强化履职管理,着力提高反洗钱报告质量及合规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强化沟通互动,推动建立常态化专业反洗钱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有效性。
同时,以非现场量化指标为主,修订了《盐城分行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开展了客户信息完整率检查,认真整治客户住所地地址登记不详、单位客户经营范围登记错误、漏登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机构信用代码证等问题,及时核实个人自助开卡相关可疑情况,按时完成涉嫌恐怖融资线索协查回复,梳理排查89名个人转账终端,停用、收回有问题的9台机具,协助他行调整被冒名开户的3名客户风险等级,上报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4份。
而在全辖组织开展《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中,该行参加了由市人行组织的商业大厦广场宣传活动。全辖通过柜面、电子显示屏、网点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辖对外营业机构统一悬挂宣传横幅,网点电子门楣24小时不间断滚动宣传标语;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摆放反洗钱宣传栏、咨询窗口(台),散发宣传资料,大堂经理及时向客户介绍社会上新出现的洗钱、诈骗案例;还通过新型媒体,采用微信,QQ、E-mail等通讯方式,编辑、转发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