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有序推进建设工程复(开)工

2020-02-07 14:48 来源: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郑岁寒 祁佳 字号: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的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市住建局将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防疫全覆盖、切断风险源,积极有序推进企业复(开)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督导”的工作部署,成立节后复(开)工验收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复(开)工项目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设工程复(开)工前,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向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开)工。关于企业复(开)工验收的标准,必须满足以下6个全覆盖:

实行工地人员信息采集检疫全覆盖。所有来盐员工建立实名制信息采集台账,施行“一人一证一卡”制度;宣传教育全覆盖。每个工地工人都知晓疫情防控措施,教育其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个人防护;工地卫生环境整治全覆盖。施工现场和员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确保不留盲区;工人卫生防护全覆盖。防疫物资准备充足,能满足进场人员使用一周以上的储备,现场人员必须戴口罩,配置不少于2台专业体温监测仪器,每天两次对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现场消毒,并作好记录;重点疫区工人管理全覆盖。严密关注曾来往湖北的或湖北籍、浙江籍等重点疫区从业人员的动态信息,督促此类从业人员目前不要返盐。对发现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全覆盖。做好工地项目封闭管理,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还要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建设单位须落实主体防控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每个建设单位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与此同时,坚持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市对外建筑管理处还明确了8项措施,切实做好出市施工项目复(开)工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各外施企业按照“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落实好复(开)工后的疫情防控,加强人员输入输出地衔接,分类明确疫情地区人员返岗条件,有序依规协助做好人员返岗。督促外施企业建立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赴外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测评、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卫生保洁等相关制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安排好疫情防控物资、人员返岗交通保障等,平稳有序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


编辑:胡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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