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东台市警方对使用假证上路行驶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2月17日上午9时许,东台市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执行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变型拖拉机号牌有伪造嫌疑,遂将其拦下检查。经查,驾车男子姓王,今年50岁,家住东台镇北海居委会,属于无证驾驶。他4年前购买了一辆二手变形拖拉机,为图省事,竟然从电线杆上的小广告找人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号牌,经交警与发证单位联系,该行驶证及号牌均为伪造。王某使用伪造的行驶证及号牌上路行驶,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因王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东台市警方依法从轻处理,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切勿无证或携假证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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