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夏季的到来,市民的夜生活也越发丰富。三朋四友聚在一起“觥筹交错、把酒言欢”,这似乎成了部分男性市民不可缺少的一项夜生活。酒多伤身,酒多容易误事、惹事,而酒后驾车更是让人胆战心惊。
酒后驾驶撞飞两女工
6月25日夜间11时50分左右,新盐纺集团两名女工从位于市区人民南路东侧的厂区下班后,带着一身汗气和疲劳,从人行横道过马路到路西厂区浴室洗澡。在她们还未通过人行横道时,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向她们飞驰而来,在接近女工时已来不及采取有效措施,瞬间将两名女工撞飞出去,直至撞断路边大理石台阶才停了下来。
随后,接到报警的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经现场确认其中一名女工当场死亡,另一名女工身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在现场勘察取证时,发现肇事的黑色轿车驾驶员王某(无锡人)满嘴酒气,便当场将其控制。经酒精测试,进一步确认王某为酒后驾驶。
事发当日,王某对自己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6月26日,王某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刚来盐城做生意不久的王某,禁不住酒精的诱惑,不仅毁了自己,而且让两名女工原本幸福的家庭也遭遇了灾难性的打击。
夏季车祸何其多
市交巡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刘杰分析道,夏季历来是交通事故高发的季节。从2006年、2007年、2008年的6月份~9月份夏季,我市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统计来看,夏季交通事故约占本年度所有交通事故的三分之一以上,夏季亡人事故约占本年度所有亡人交通事故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而今年6月1日以来,市区和各县市区亡人事故频发,各类交通事故大量增加,特别是夏季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占到夏季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全力预防和压降各类夏季重特大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市全年攻坚压降的重头戏。
刘杰告诉记者,夏季交通事故多发生在黄昏时段即每日的18时~20时,凌晨时段即22时~24时。其原因是夏季天气炎热,很多市民都愿意外出散步娱乐,无形中占用了道路通行的空间,使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明显增加,行人和非机动车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
夏季很多人都喜欢喝点啤酒清凉解暑,用酒来联络感情,喝了酒后往往存在侥幸心理,驾车时思想麻痹,处置不力,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夏季夜间由于人员流动频繁,驾驶员的感知觉明显下降,特别在夜幕下,驾驶员通过视觉、听觉、触觉等感觉来反映交通现象的能力下降。加之夏季来临,人的情绪比较急躁、亢奋,不能够理智地对待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频发。
哪类人群更容易“受伤”
大、中、小学生已成为夏季交通事故的受害对象,而上夜班的女工、送奶工也是容易受到事故伤害的群体。
刘杰介绍,夏天是放暑假的学生活动的天堂,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学生都成为一个城市的活跃主体。由于他们的交通意识不强和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临场处置又无经验,加之路况复杂多变,他们已经成为夏季交通事故的受害主体。
乡村道路和城市边缘道路、高速公路成为夏季交通事故高发的重灾区。乡村道路特别是三米五的“村村通”道路交叉路口多,支路多,交通设施不健全,夜间能见度低。相反,城市边缘道路路况好,灯控设施齐全。这一好一坏,由于驾驶员夏季夜间行车盲目无序,缺少管理约束,不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经常发生亡人、重伤等重大交通事故,究其原因只有一条,那就是盲目自信,违法行车所致。
对于夏季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学生、夜班工人如何保护好自己,远离事故、远离伤害,刘杰作出提醒:首先,在平时就应该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不要随意乱闯、乱过马路,要一看、二慢、三通过;在路面状况不好、视线不明的情况下,尽量耐心观察后安全通过;夜间机动车强光照射,有碍视线时,避免对望造成眩晕,稍作等待后再通过。同时,警方也将加大力度,处罚乱掉头、开快车、经斑马线不减速让行、酒后驾车等违法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