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采取财政补助和家庭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办法,缴费少,待遇高。为做好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保险年度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保对象:学籍在市区的所有学生儿童和户籍在市区的其他未成年人都是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2.办理地点和时间:学籍在市区的学生儿童到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办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户籍在市区的其他未成年人,由家长携户口簿到所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办理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3.缴费标准:①低保、特困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缴纳10元,财政补助60元(低保、特困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其他学生儿童缴纳30元,财政补助40元。
咨询电话:88329975。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二○○八年八月
|